近年来,吉林市审计局围绕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这一主旋律,审理工作通过优化审理模式、严格质量控制和强化贯通协同等措施,在促进科学决策、提升审计质量、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优化审理模式,推进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实行“二次审理”工作模式。改变常规“事后”审理模式,积极施行“前置预审+正式复审”双阶审理模式。前置预审阶段: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环节审理提前介入,建立动态化“预审问题清单”,实时记录、反馈,确保问题整改在前端消化,有效规避二次征求意见的行政成本;正式复审阶段:对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准则要求进行全面审理,并对照“预审问题清单”开展查验,确保意见被采纳、落实。通过构建“二次审理”的双重防线,有效提升审计结论精准度,降低行政风险,显著增强了质量管控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重大审计项目实现“全程护航”审理管理体系。将审理工作深度嵌入审计实施全过程,形成“源头把控、过程督导、动态优化”的闭环管理体系。以2024年对国有企业专项调查审计为例,审理处通过参加审计项目定期调度会,对审计组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纠偏,动态跟踪审计过程;针对30余家分公司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审理人员对审计取证单进行严格预审,从事实认定、问题定性到法律依据援引等关键环节层层把关。通过将审理关口前移,变“事后把关”为“全程护航”,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的精准度和规范性。
建立标准化问题处理机制。统一同类问题定性标准,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行使。自2018年以来,创新实施“年度审计问题台账”管理机制,每年年初系统梳理上年度所有审计项目,按照问题类型、审计处理及法规依据等维度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审计成果数据库。这一举措实现了三大成效:一是构建了审计问题纵向可比的历史参照系,二是建立了跨项目横向可比的分析框架,三是形成了“同类同质同处理”的标准化裁量模式。该机制既为业务处室提供了精准的案例参考和执法依据,又确保了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
二、严格质量控制,全面提高审理工作水平
梳理规范模板,细化文书应用。围绕审计业务开展轨迹,对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文书进行规范,重新梳理了41项格式模板供审计组参考和使用。通过“培训+实践”强化应用,在培训方面:针对性地组织吉林地区全体审计人员参与模板应用专题培训,系统讲解模板变化逻辑、填写标准和重难点;在实践方面:结合项目审理及时纠正文书模板错漏问题,形成“编制模板-培训反馈-巩固提升”管理闭环,有效提升模板应用精准落地。
筑牢制度之基,赋能审计质效。制定《吉林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从审前调查了解、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审计证据取得、现场审计人员管理到审计资料归档等,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审计现场管理。制定《吉林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试行)》,以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项目为范围,实行分类后评估制度。狠抓贯彻落实,对中小学食堂管理及就业补助审计项目全面梳理不足与可鉴之处,系统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审计大讲堂在吉林地区进行推广,为后续同类审计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
互检互学互鉴,对标质量标杆。创新组织吉林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互检交流会”,逐一梳理审计署、省审计厅及本级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改编为选择、判断等考题,通过“业务质量问答互动”环节,以案例剖析、随机提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参与度,推动审计人员破解质量管控难题,提升专业素养。采取“自查+现场检查+交叉互检”相结合的方式,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检查组,以“第三方视角”深挖问题短板,强化地区间经验共享与问题整改,同步梳理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促进补齐短板,倒逼审计质量提升。同时,每年开展优秀审计项目预选工作,树立质量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培训形式,补短增优提效。采取业务知识竞赛、综合业务考试等形式开展培训,其中,创新开展审计案例大擂台活动,围绕“厉兵秣马聚合力 奋楫扬帆新征程”主题,以小品、情景剧、访谈等形式开展竞演。参赛队伍结合实际,还原审计现场,剖析审计过程,通过深入交流查案经验,传授审计技术方法,用鲜活的审计经验,提高审计人员能力,进一步提升吉林地区审计机关整体业务水平。
三、强化贯通协同,提升审计问题线索移送质效
加强统筹,贯通协同。结合吉林市实际,与吉林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办法(试行)》。不断加强相互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在问题发现、移送办理、结果反馈、成果运用各环节深入协同,初步构建起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为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奠定良好开端。
细化环节,深化贯通。与吉林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协作配合的办法》。“移前”会商研判,指定审计机关审理处负责移送工作,对移送问题线索的事实、证据以及定性等内容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提前沟通或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进一步提高移送问题线索的精准度;“移中”沟通对接,优先办理、重点办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可直接与审计机关审理处进行沟通对接,进一步提供相关材料,切实提高移送问题线索办理质效;“移后”调度反馈,由审计机关审理处对接工作,定期互通移送线索处置情况,不断用好审计监督成果。
供稿:郭圆圆 王娜(吉林市审计局)
编审:梁辰鱼
复审:张月明
终审:杨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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