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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加强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

日期:2010年-07月-14日 09:24:00    来源:

  所谓教育专项资金,是指专门用于某项教育事业或教育活动的专用教育经费。包括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助学金、民族地区助学金及高寒乡教育专项资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中小学素质较育专项资金、幼儿教育专项资金、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扫盲及成人教育专项资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小学教师干部培训资金、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其他新增的农村教育专项资金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财政资金不配套,挤占挪用教育专项教育资金,教育布局不合理,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批复的基础资料不完善等问题,急待研究解决。 

  教育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具体表现为:

  一是重使用,轻管理。使用教育专项资金过程中,主管领导只注重对资金的使用,尽快解决问题,但不注重立项、批复、可研评审招投标、现场签证、支付凭证、工程决算、工程验收等基础工作。   

  二是财政紧张、配套资金投入不到位。近年来,中央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对教育资金的预算中,地方配套资金占一定的比例,但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层层转嫁下级,下级财力不足,造成资金配套困难,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影响工程项目如期进行;需要改造和维修的中小学多,危房面积大,未纳入计划的学校发生险情,财政无力解决,造成串用资金。

  三是教育经费不足,挪用专项资金。部分专款专项用途不清,有的专款带有业务费或弥补经费性质,具体使用中难以界定;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在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使管理难度加大;专项资金项目界定不清,用款计划不细,往往成了争取资金的手段。

  四是教育布局不合理,造成资金的浪费。

  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但有些规划中保留的学校及规模小、应撤并的学校和办学效益差的学校和教学点,未得到改善。

  对以上问题,为了加强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教育布局规划的中小学建设,优先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薄弱学校改扩建、维修、购置等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支持职业学校示范性院校、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建设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人员支出、职工福利和日常公用支出等方面。

  二是地方财政紧张,硬性指标不现实,减少地方配套的比例。 

  三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将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说明国家对教育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与教育发展的要求之间仍存在着较大的距离,教育发展仍受到一定的制约。 

  四是整合教育布局,减少撤并学校。继续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加大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学校对口帮扶工程,加强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蛟河市审计局 南锦石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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