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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日期:2018年-04月-11日 09:33:00    来源:

(一)提倡署名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二)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驻省审计厅纪检组责成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工作,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一旦发生泄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举报内容应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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