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化市审计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做实审计下半篇文章”指示精神,高度重视202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格局、强化结果运用等方法措施,多措并举提高整改实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持续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要求,向24个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落实责任,科学设定整改时限,逐级逐项推进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整改督促检查政治责任,细化整改要求,精准提出审计建议,严格把住销号关口,将以往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审计重点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审计整改成效。
二是完善审计整改格局。推进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与市委组织部做好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问题研判工作;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报送审计问题清单,将需整改问题纳入重点巡察内容。坚持以监督体系建设试点为抓手,通过联合各县(市、区)审计局建立6个基层监督联络站,聚焦整改工作落实开展日常监督,有效推动整改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三是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审计整改分类管理机制和审定流程,归纳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实现整改结果认定尺度相对统一。将审计整改成果、审计意见及审计整改报告报送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和廉政档案。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让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审计查出的8个方面52个问题,已有51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率为98%。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3.54亿元,已全部整改,资金整改率为100%,其中,通过促进拨付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2.37亿元,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结余资金、部门上缴资金等方式整改0.69亿元,通过收回借款资金、完善财务管理、调整财务方式整改0.48亿元,促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8项。
供稿:张文茹(通化市审计局)
编审:刘 罡
复审:张月明
终审:杨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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