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的位置:审计厅 > 审计之窗 > 业务交流

浅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结构化发行债券融资问题

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1:13:00    来源: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呈现出飞速发展的趋势,债券融资变成了企业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债券由于其规模大、期限长、成本低等特性越来越受到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关注,相应业务也日趋增多。由于地区的区位特点和经济环境,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在市场上缺乏买家,销售不利。但由于融资的紧迫性,一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会铤而走险,采用监管明令禁止的方式销售债券进行融资,而结构性发行债券是最常见的方式。

  融资平台公司结构性发行债券的表现形式为发行人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券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产品的劣后级A亿元(即赔钱先赔它),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再通过市场化方式募集优先级资金B亿元。(A+B)亿元资金用于认购发行人的债券。

  例如:某市城投集团以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认购拟发行的债券。×年×月,该城投公司向其子公司转出代投款4亿元,并转入私募机构C的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资管产品P。同期,该城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票面利率6.5%。经查,上述债券认购方之一为私募机构C所管理的资管产品P,认购金额6亿元。

  对于发行人各政府平台公司而言,结构化发行提升了债券成功发行的可能性,避免了债券注册额度的浪费,提升了发行方市场形象。对于相关金融机构而言,通过结构化发行扩大了资产管理规模,增加了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降低了投资底层资产的风险。相关金融机构作为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在资管产品投资的底层资产出现风险时可以进行交易,以发行方存入的劣后资金作为屏障,及时强制平仓所得资金用以保障优先级资金不受风险。

  

  这种融资方式从2019年12月被沪深交易所叫停,近几年来各个监管部门每年不断出台政策文件,三令五申不允许结构化发行债券,但仍屡见不鲜。上述结构化发行债券行为使风险评级较低、不具备发债能力的企业以较低成本募集到资金,且票面利率无法真实体现其信用风险,误导其他的投资者。同时让发行人承担了更多的风险,信用风险层层传导,对地方债务增加了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

  审计中如何发现结构化发债问题?首先,审计人员在查阅发债档案的同时,分析发行人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关注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债券发行时间前后大额投资私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资管计划,梳理出边发债融资、边投资理财的情况。其次,查询上述投资的私募基金等产品的持仓债券(通过金融理财类产品官网或天天基金网等基金网站),查询该产品是否持仓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若持有即存在结构化发债现象。也可以通过查看该金融产品的投资人是否为债券发行方或其相关公司的方式倒查,发现其是否存在结构化发债问题。

  供稿:范 旭(吉林市审计局)

  编审:刘 罡

  复审:张月明

  终审:杨春雨

网站地图 吉林省审计厅 吉ICP备2022007550号-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63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Fax:0431-85898333
办公室电话:85265114 值班电话:85265112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35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67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