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的位置:审计厅 > 审计之窗 > 业务交流

浅析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阶段的常见问题

日期:2021年-04月-11日 16:40:00    来源:

  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阶段是建设工程中最重要环节之一,在近几年开展的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发现,由于建设单位和招投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参差不一、资料保存完善程度不一,招标投标阶段常出现一些问题,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重视,并在工作中予以关注。

  一、应招标未招标、规避招标

  许多项目常以时间紧任务重或行业垄断为理由不进行招标,或者采用化整为零、偷换概念的方法规避招标。具体表现为:供水、电气、燃气、热力等工程等应招标未招标;将新建工程有意与排迁工程混淆从而规避招标;违背事实确定为邀请招标或自行建设从而规避招标。

  二、招标投标日期限定不合理

  一是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二是招标人未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是招标人未能按照“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

  三、围标、串标、圈标

  这是招标投标环节最严重也是最难查证的问题。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具体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具体常表现为: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对此,可以在审计中着重关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了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是否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异常一致的情况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出现相互混装的情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排斥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潜在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常表现为: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及评标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及供应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

  (长春市审计局 刘洋  供稿)

网站地图 吉林省审计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63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Fax:0431-85898333
办公室电话:85265114 值班电话:85265112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35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67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