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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审计局:保持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8年-11月-02日 15:18:00    来源:

  审计“独立性”可称之为审计的灵魂,它分为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实质独立性”主要指审计人员的一种精神态度,即在工作中不使自己的判断受他人左右,不受个人偏见与杂念的影响,完全客观公正地判断并形成审计意见;“形式上的独立性”主要指审计人员的一种社会形象,即审计人员在组织地位与客户关系方面应独立于会计报表编制人,从而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如何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笔者认为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正确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即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增强审计的法律地位及审计结果的法律效力,确保执法公正,审计现场安全,制度执行不走样。二是要明确审计的法律权威。审计产生于受托责任关系,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审计主体三方面构成了审计行为。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监督是经资产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并签有法律协议的,因此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审计主体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并提供必要条件。三是要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独立性与权威性是相辅相成的。权威性是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条件,而独立性也是权威性的基础。为了保持审计权威性,审计人员应注意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审计规范,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这样,才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二道区审计局 王金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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