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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审计的两点思考

日期:2018年-05月-30日 09:19:00    来源: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或局部危险(C)的房屋。执行三最两就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从这个定义不难看出,农村低保户是危房改造的主力军。但是在实际改造以及跟踪审计中,却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低保户的界定。

  我国自从实行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以来,一直在不断完善和修订低保制度,一方面是提高低保户认定的精准度,另一方面也是确保更符合条件人群享受低保优惠政策。在农村低保方面,采取动态管理制度,通常而言,是一季度进行一次调整,从低保政策来说是日益完善,但是从危房改造角度来说,却带来了极大的难题。危房改造是申报—改造—验收的一个过程,中间跨度很大,最少的周期是两个季度,有的甚至是三个季度,乃至四个季度。这样就产生一个难题,部分人员在全过程中身份的转变。有的人员申报时候是低保户,改造时候或者验收时候不是低保户,这种情况如何发放改造资金无疑是个难题。而且农村大多数人员无法找到收入证明或者银行流水,由于人员较多,无法做到一一甄别,也就成了各类虚报冒领的温床。

  二是补助的标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从目前补助的标准来看,目前改造的标准最多3万元左右。但是从各类材料、人工的角度看来,远远达不到农村人员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现阶段,在我国农村改造标准三间房支出大约为7万元左右,如果稍微好一点的就是10万元。从低保家庭收入来看,差额部分无疑是横亘在低保户胸口的一座大山。不改造,生活条件无法提高,改造了,无疑增加一笔债务。进也难,退也难。如果不增加补助的标准,一方面的后果就是会让贫困户对危房改造望而生畏,另一方面的后果则是让改造后的贫困户雪上加霜。

  总之,危房改造利国利民,低保制度泽惠万千,如何进一步将两者有机的相结合,即达到了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初衷,也让贫困人员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无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迫切解决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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