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本条补充规定了村和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要求,是根据中央加强对基层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要求,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和社区等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领域和覆盖面的扩大,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要性与重要性的体现。无论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层面,还是审计对象的范畴及领域,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进程中新的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笔者从对村级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谈几点感触和认识:
一、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新常态的客观需求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央对“三农”政策性扶持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惠及农村基层,农村经济快步发展。从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等层面上,财经政策的执行、财务管理的水平、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是否确保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客观的成为审计监督予以关注的领域。所以,审计跟进村级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是适应新时期新常态对审计工作客观而又必然的需求。
二、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且从村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及物资、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管理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和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事项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审计事项。
从规定的审计事项不难看出,对村级财务监督的内容,以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与农村生产和建设的健康发展,以及村民权益密切相关。所以,在村级财务开展审计监督的日程中,开展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村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是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
三、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化农村建设的需要
审计工作实践表明,基层财务管理水平还存在着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等主客观方面的问题。随着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体系尚未完全适应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强化基层管理机制和体系上,农村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方面尚需加强,成为加强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尤其要重点关注有关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情况,审计机关的职责,理应结合村集体经济的实际状况、村情民情和自然资源环境禀赋,合理确定适应现代化农村建设的审计重点。那么,从法治化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出发,着眼于农村基层“三农”政策执行和落实、推动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将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审计监督和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并纳入审计常态化工作范畴,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现代化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四、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如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怎样,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从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尚很薄弱的现状看,存在着对村级干部监督管理不力,群众要求惩治和防范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呼声日益高涨;作为村级干部的直接领导者,乡镇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却显得软弱无力,即使发现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非党员村干部的问题无从下手;乡镇对村委会管理制度不健全,责权利不统一,没有有效的协调监督机制;村级干部整体素质偏低,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个别农村党员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为农村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应把精力全部放到经济建设上,因而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学习,淡化、弱化了法制和廉政教育。
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是党和国家代表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搞好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稳定农村形势,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尤为必要。
(吉林市审计局 程雅丽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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