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其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强化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已成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社会保障资金种类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把握审计重点,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现状
(一)社会保障法规制度尚未健全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政策的多变性和随意性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应有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靠性,难以发挥社会保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在管理过程中,政策之间互相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容易造成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缺乏法律依据,给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工作的监督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内容把握不准
一是由于社会保障资金覆盖面广,涉及到所有的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和其他弱势群体资金种类多;二是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渠道复杂,资金来源有各级财政拨款、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捐助及资金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和资金投资收益等,资金支出有养老、医疗、失业、低保、救灾、扶贫等。三是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和涉及部门众多,包括社保部门、机关缴费单位和个人、各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由此造成审计对象众多,内容复杂,重点较难把握,成本增大但效果不佳的局面,极大地影响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内容
(一)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审计
社会保障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贴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对其审计的重点为:
l、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和足额征收;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基金征收比例;是否对企业减征或免征。
2、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存在转移或隐瞒资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3、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未将滞纳金列入收入的情况。
4、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存在向企业套购商品,并以此抵顶社会保障资金,造成少征资金的情况。对企业以实物抵缴的社会保障资金,有无对实物管理不严,造成挪用或私分的情况。
5、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无隐满工资总额,故意漏缴;是否按规定为承包人员、租赁人员、停薪留职人员、流动作业人员及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企业有无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在成本中重复列支的情况。
7、企业有无故意拖欠或拒绝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有无将应缴社会保障资金截留,用于企业其他开支的情况。
(二)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审计
社会保障资金要按社会保险的筹资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对其审计的重点为:
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和足额支付社会保障资金,有无拖欠或截留的情况。
2、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和计划;调剂金的分配和使用是否合理合法;资金的调度和用款计划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3、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有无虚列支出,转移、挤占和挪用等损害侵蚀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4、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有无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即拒绝支付应由社会保障资金支付的项目,或承担不属于社会保障资金开支的项目筹问题。
5、是否存在虚报和冒领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是否已参加社会保障资金并符合条件。
6、企业下岗职工的包括失业保险金在内的各项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和合法。
(三)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审计
1、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社保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无以各种形式将社会保障资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委托金融机构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为企业贷款担保或抵押等情况。
2、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关会计帐簿和凭证是否真实和合法。
3、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社会保障资金是否安全和完整;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和合规。
4、是否存在贪污或私分保障资金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社保资金的审计的措施
(一)要大力推进社会保障资金效益审计。开展社会保障资金效益审计,可以围绕社保开发工作重点,分别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审计和调查,在具体实施中做到“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关键,搞好三个结合”。突出一个重点,就是重点揭露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损失浪费的问题。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把效益审计的关键放在如何促成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上,以对审计发现的弄虚作假、虚列套取资金等造成社会保障资金损失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改进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方案要充分体现效益审计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指标。二是点面结合,社会保障资金效益审计的落脚点要放在社会保障项目上,抽查不得少于40%。三是定量与定性结合,要把有关部门考核社会保障资金效果和效益的指标与各级党政领导关心的指标进行有机结合,作为社会保障资金效益审计的评价指标,其中:既要有定量指标,又要有定性指标。
(二)探索“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组织方式。积极探索对重点区县市开展“交叉审计”。开展“交叉审计”,一方面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较好地解决审计情况上报难、审计处理难的问题,审计揭示的问题比较全面系统,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说服力强,影响面大,既能为党政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又能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通过交叉审计,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提高社保资金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起到了锻炼审计干部队伍的作用。因此,今后一个时期,社保资金审计还要继续坚持“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组织方式,以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效果。
(三)积极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要提高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必须采取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内控制度测评、统计抽样、风险分析、审计风险评估等现代审计理论和方法,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更好地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对象,准确地抓住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社会保障资金审计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如何运用这些理念和方法,但不能生搬硬套。同时,要加大计算机技术在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的应用,要积极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软件(AO)。要建立社会保障资金项目数据库,将项目基本情况录入数据库,并随项目进度随时进行维护和更新,为社保审计工作打下良好的资料和信息基础。
(四)努力推进社保资金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管社保资金审计监督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加大,今年,审计署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审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给社保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在短期内还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社保资金管理使用中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很多问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这就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社保资金审计工作。要将社保资金审计工作以制度甚至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一方面,让社保审计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另一方面,增强对管理使用社保资金的部门和单位的震慑力,使有限的社保资金被审计的“火眼金睛”盯得更紧。审计机关要充分总结近年来社保资金审计工作的经验、成效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争取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社保资金审计的主体、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以及对社保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中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使社保资金审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社保资金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磐石市审计局 贾凤兰 郭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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