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凭据。在审计工作中经常会遇见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假发票舞弊的各种行为,对发票真伪进行审查是审计经济业务真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国家经济、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单位或企业开具假发票的几种手法和目的
一是销售发票不一次性复写完成或根本未经复写。发票在开具时,未一次性复写,而是将发票联金额多开,而存根联少开,就是日常所说的“大头小尾发票”或“鸳鸯单”。开具发票方达到少报销售额,达到偷税的目的;而取得发票方将多开具的资金提出后形成“小金库”;二是开具“空头发票”。一般是开具方在年末开出虚假销售发票作应收帐款处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而到下年初再采用红字作销售退回处理。对于取得发票方而言,有了“空头发票”可以根据自己需要来任意开具发票内容,其目的和危害也就可想而知;三是涂改发票。这种手法虽然在已经进入电算化的今天不多见了,但在一些单位还时有发生。目的是用开具发票掩盖其滥发福利和公款送礼等行为。
二、识别发票真伪的几种手段:
(一)利用发票查询系统查询
目前很多地区税务部门已经开通了发票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方法是:在“百度”网页中输入“某某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点击“搜索”,在发票查询页面按要求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金额、开具单位”点击确定就能查出发票详细的开具时间,其真实性一目了然;对于虚假发票则会在查询页面显示“无此发票”或“此发票不存在”等字样。
(二)对于未开通网上查询系统的地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常规手段:
一是审查发票有无印章、印章是否清楚或印章的单位是否确实存在、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是否只盖代开发票专用章而无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个体经营者私章等。二是审查发票要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包括开票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销货单位、开票人或收款人、购货单位等内容;并注意审查购买方是否有验收入库证明等。三是审查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当前一些被审计单位虚假发票开具的内容主要有“办公用品”、 “差旅费”、“燃油费”、“培训费”和“维修费”等,如果因上述内容开具的发票较多且数额较大,就可能存在开具虚假发票的问题。四是发票内容与经济业务关联性的的审查。某些无照经营者没有合法的发票,但通过支付手续费找持有正规发票的单位代开发票,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在获得非法所得的同时又帮助他人偷漏国家税收,审查时主要看开出发票单位开具发票的内容是否在其经营范围之内,以及开具发票后收回的款项是否作为本单位的收入入帐,有无流向其它渠道。五是审查发票号码、日期等的逻辑关系。主要审查报销的时间与发票开出的时间是否正常,有的发票号码相连但却与填制日期的顺序颠倒,甚至有的相连号码发票但盖章单位不同等异常现象。六是核查资金的去向,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的,可通过银行核查收款单位是否与发票单位相符;以现金付款的,可采取内查外调、走访座谈等方式核实。
(通化市审计局 柳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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