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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2018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18年-11月-21日 09:34:00    来源:

  为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审财发〔20185号)精神,根据《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审发〔201824号)安排, 2018年第三季度我厅组织开展了对通化市本级、松原市本级、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蛟河市、辉南县(以下简称6市县)“只跑一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龙井市、镇赉县、靖宇县和大安市4个国定贫困县(市)(以下简称4个国定贫困县)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6市县 “只跑一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37号)要求,6市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任组长的“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各种培训会、交流会或外出考察,研究、探索、落实、创新“只跑一次”各项改革措施办法,在主流媒体开设“只跑一次”改革进行时专栏。通过经常性的调度、量化考核、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只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

  截至20187月底,6市县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梳理,公布的“只跑一次”事项数量占办事事项比例均在80%以上(通化95.3%、松原95.7%、长白山管委会92.3%、梅河口84.8%、蛟河93.2%、辉南91.3%),实现了省政府规定的80%以上目标,同时编制公布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南。6市县梳理完成了放权清单和保留(执行)权力清单,并以政府文件印发。出台了将部门办事大厅设为市县政务大厅分厅文件,实行办理过程和结果统一监督管理。6市县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能够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做法,取得较好进展。通化市、梅河口市、蛟河市、辉南县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取得进展。

  审计结果表明,6市县政府对“只跑一次”改革高度重视,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在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清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办事事项指南标准化建设、相关配套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创新探索。各市县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在放权改革、“一站式”服务、代办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互联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完成了《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规定的阶段性主要改革任务。但在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政务大厅(分厅)整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4个国定贫困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7年,中央、省、县(市)政府对4个国定贫困县共投入扶贫资金215239.21万元,共涉及567个扶贫项目。此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158460.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73.62%,涉及370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5.25%,涉及37个乡镇,入户调查农户528户。

  审计结果表明,4个国定贫困县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但也发现4个国定贫困县存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扶贫项目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部分扶贫项目建设推进不畅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只跑一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

  1.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梳理、公布不到位

  16市县政府办事范围、事项梳理不到位。截至20189月底,仅通化市、辉南县对大部分具备公共服务职能、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非政府部门单位事项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只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明电〔20188号)要求纳入了梳理范围。松原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蛟河市尚未按要求进行梳理。松原市38个政府部门单位、通化市4个政府部门、辉南县公安局5个行政权力事项尚未纳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梳理范围。

  211县已公布的“只跑一次清单”未区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与到企业或会员到社会团体办事界限。通化市及辉南县将已梳理出来的群众和企业到企业或会员到社会团体办事事项全部列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但未区分主体、分别公布,其中通化市401505个小项、辉南县20360个小项

  3)通过地方政府官网查询发现,截至20189月,除通化市外,其它5市县尚未按省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要求,“编制出台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仅公布了“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未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2.6市县公布的“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要素不完整,服务群众和企业方便程度相对不足6个市县在政府官网公布的“只跑一次”清单格式、要素不统一,对照《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普遍缺少办公地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重要告之要素,服务群众和企业方便程度相对不足。

  3.11县政府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尚未进驻政务大厅(分厅)统一管理。截至20188月,松原市编办、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共59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未按规定纳入政务大厅办理。辉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农机监理站2个部门未纳入政务大厅(分厅)统一监管。

  4.2个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及执行不到位,联合抽查比率较低

  截至20188月,通化市有12个监管部门未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个编制年度计划的单位未按计划时点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际开展双随机抽查72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仅2次,占实际抽查次数的2.78%梅河口市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65次,跨部门联合抽查仅6次、占抽查计划的3.6%难以实现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的自定监管目标。

  (二)国定贫困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

  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精准。镇赉县建平乡平保村2017年使用扶贫资金30万元打15眼抗旱水源井,其中9眼井主为非贫困户。村党支部副书记于令波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安市有3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其中152017年已死亡但仍列为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2016年及以前已死亡但仍享受2017年养殖扶贫项目补助;42016年已死亡人员仍享受2017年大棚扶贫项目补助;龙井市2017年易地搬迁扶贫尚有19人因提供的岗位不能满足个人要求,目前尚未就业;靖宇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有11人应享受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1.1万元,截至审计日因资金不到位未发放。

  2.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截至目前,镇赉县6个乡镇有2017年末已完工的扶贫项目结余资金53.16万元未及时返回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账户;靖宇县20176月将省下拨的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5万元未用于乡村旅游扶贫,却整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安市仍按原渠道使用已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1603.28万元。

  3.扶贫项目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镇赉县2017年投资建成6个贫困村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截至2017年末,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将分红资金10.95万元,分别拨给黑鱼泡镇农经站4.96万元、镇赉镇农经站3.86万元、建平乡农经站2.13万元,因未出台光伏收益分红方案等原因,收益至今未发放给贫困户;截至审计日,镇赉县东屏镇8个扶贫项目应分未分扶贫收益28.096万元,坦途镇5个扶贫项目,应分未分扶贫收益31.52万元;2017年,镇赉县哈吐气乡哈吐气村腾源畜牧养殖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腾源养殖小区建成青贮窖3000立方米,带动贫困户103281人,腾源畜牧养殖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至今未与村委会及村民签订分红协议。

  4.部分扶贫项目建设推进不畅。龙井市开山屯镇2017年续建年处理万吨禽粪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50万元,截至审计时,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尚未开工;龙井市11个扶贫项目应完工未完工;大安市2个扶贫项目应完工未完工;大安市2017年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至今消毒设备80台套均未安装,水样检测44个不合格;龙井市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一期及靖宇县宏核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12月实施的10MW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至今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吉林省审计厅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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