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8年-08月-14日 14:59:00    来源:

  ——201872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吉林省审计厅厅长 赵振民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省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三大攻坚战”和“三抓”“三早”行动落实,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政策积极有效,重点支出保障较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6%有效保障了发展需要;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和社会税费负担129.5亿元;新增和置换债券1150.8亿元,有效缓解减税降费收支矛盾和地方政府偿债压力;筹措资金126.9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承诺的28件民生实事全部兑现,省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28.6%12.7%10.2%。支持扶贫攻坚,投入资金比上年增长16.6%,实现16.3万人脱贫;改造农村厕所15.1万户,81.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

  ——财政改革稳步深化,绩效评价有效推进。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重新修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2项;出台了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6项管理办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60个省级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对上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强化督促整改,逐项逐条跟踪问改。到目前为止,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发改委组织分配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全省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入结构明显优化,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完整。10.65亿元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有4.25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未批复到具体部门或单位;有3.03亿元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未按时限提报财政部门,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

  2.专项转移支付未提前告知下级政府。9824万元中央转移支付、36.25亿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1.28亿元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未提前告知下级地方政府

  3.预算资金未及时下达。27.09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第4季度下达;14项省级专项资金21.69亿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有6.58亿元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中追加的项目资金未下达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有5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有16.47亿元预算安排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没有按要求提前下达;三是有3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在第4季度下达。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2个省级预算部门及所属94家单位,抽查财政拨款预算32.1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涉及6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金额1652.5万元。其中:省民政厅等6个部门和5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58.1万元;省国资委等2个部门和1家单位结余资金未编入下年度部门预算1294.4万元。

  二是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仍然存在涉及6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金额214万元。其中:省委党史研究室等5个部门和6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112.4万元;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等2个部门和1家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和应缴未缴车辆拍卖等收入101.6万元。

  三是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8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金额3208.8万元。其中:省物价局等4个部门和8家单位未经批准处置资产或资产闲置等,涉及1683.5万元;省地质调查院等5个部门和3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1525.3万元。

  (二)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0所高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发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60.2 万元,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高校超标准收取体检费、住宿费36.9万元,白城师范学院等3所高校应计未计高校助贷工作经费等收入139.6万元,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等2所高校贷款7000万元闲置。

  各高校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上缴财政收入、归还贷款等方式已纠正整改7376.7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20173季度到20181季度,审计厅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防范财政风险和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聚焦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有重点地开展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跟踪审计。

  (一)“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一是松原等6个市县未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网络公示平台与目录信息变更不同步;二是长春等5个市县投资项目审批超出法定时限;三是吉林等11个市县应退未退保证金3055.8万元、超标准收费43.4万元;四是辽源等6个市县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未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上述审计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扶贫政策措施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安排部署,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2016年全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东丰等14个县有1695人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或识别不精准;磐石等23个县学杂费减免、高中助学金补助、提高就医报销比例、扶贫贷款等扶贫政策未落实到位;抚松等7个县扶贫受益对象不精准,非建档立卡户享受扶贫政策和补贴。

  2.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临江等5个市县改变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用途,涉及641.7万元;大安等22个市县滞留、闲置扶贫资金2.12亿元;双辽等7个市县26个产业化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3157.5万元;长白等9个县个别单位和村镇套取危房改造、扶贫产业化等资金73.4万元;乾安县水字镇等2个乡镇的卫生院虚报冒领村医工资2.2万元;扶余市新万发镇四平村村干部将大棚承包款公款私存4.5万元。

  3.项目实施绩效不佳。辉南等15个县的69个扶贫产业化、基础建设等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德惠等22个县的54个扶贫产业化、危房改造项目应完工未完工;永吉等15个县的30个扶贫产业化、特色旅游项目因管护不到位等原因,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各地通过盘活闲置资金、追回虚报冒领资金等方式已整改 1.02亿元,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0件,处理处分147人。

  (三)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通过对10个县2016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债务管理制度日趋完善,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但仍然发现有2个县通过政府部门或融资平台违规贷款1.3亿元;3个县通过抵押政府办公楼等公益性资产违规贷款11.29亿元;2个区政府违规担保2.88亿元。债务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计情况

  审计省政府54个部门现,一是有20个部门网站系统未进行有效整合;二是54个部门专网、自建网络和接入互联网较多,网络整合度低;三是有50个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因主干网络带宽不足,承载网络未向省政府电子政务内、外网迁移;四是有48个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部署安排,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全省安居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全部完成。但仍发现一些问题:

  1.项目管理不到位。公主岭等14个县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8547套(户),其中,开工任务未完成3261套、基本建成任务未完成4798套、新增低收入租赁住房补贴任务未完成488户;辽源等10个市县30个已完工项目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四平等7个市县1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

  2.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柳河等8个市县未及时向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兑现补助资金1.48亿元;长白等4个县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工程项目支出966.4万元;长春等43个市县195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补助151.3万元、配租房屋552套。

  3.财务管理不规范。和龙等6个市县未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保障性住房支出资金1926.2万元;通榆等2个县配套资金不到位1149.2万元;东辽等10个市县房屋出售收入和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5717.9万元;白城等14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贷款等14.14亿元超过1年以上未安排使用。

  有关地方和单位已追回违规使用资金和发放补贴52.7万元,清退违规配租的保障性住房131套,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有4个问题线索已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当地政府,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从审计扶余等8个县情况看,各县能够积极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审计发现,扶余等4个县106个项目未实施或建成后闲置,涉及2286万元;8个县19个项目推进缓慢或未达到预期效益,涉及1454万元;公主岭等2个县的7个项目单位将资金用于偿还工程款和考察等支出34.2万元;梅河口市康大营镇黑嘴子村以虚假投资套取资金5万元用于补充村集体经费支出。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从审计梨树等8个县情况看,各县能够积极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都有很大改善。审计发现,扶余等3个县5个项目应完工未完工,涉及218万元;榆树等2个县将3个项目工程违规转包,涉及89万元;敦化等3个县5个项目因后续维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设施损坏,涉及209万元;梅河口等2个县7个项目未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未达设计或使用标准。

  (四)农村厕所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从审计舒兰等8个县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情况看,农村厕所改造改善了农民如厕条件,提升了农村的卫生环境。审计发现,集安等7个县项目建设由政府直接选定施工单位;舒兰等2个县未按约定提供配套设施;敦化等7个县1528户的农村厕所未达到验收标准或未验收;8个县部分农村厕所使用效果不佳。

  (五)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伊通等6个县情况看,各县能够按照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保证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审计发现,前郭等3个县的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具体项目4038.6万元;榆树等4个县购买社会中介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507.6万元;东辽等5个县未建立后期管护监督机制。

  (六)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长春等12个市县情况看,各市县积极落实学前教育工作任务,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发现,吉林等9个市县26个新建、扩建项目因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开工建设,涉及9580.1万元;白城等2个市县8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367.3万元;白山等2个市县10个项目未履行规划调整审批手续,涉及190万元。

  (七)省级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省金融办积极贯彻落实我省金融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审计发现,四平等11个市县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放1098万元,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不及时,未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等问题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7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一是集安至通化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由于多计土石方工程量等原因多计(结)工程款760.6万元;二是嫩江干流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应招标不招标,涉及4884万元;三是省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部分单项投资超概算未经审批5483.6万元;四是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小沟岭至抚松段等5个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未经审批、建设用地未履行用地手续等问题。

  各责任单位已收回多计(结)工程款316.3万元、调整超概算投资677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6家省属国有企业发现,一是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省金融控股集团再贷款公司违规超比例向企业发放贷款15.8亿元;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收国资委无偿划转的大连商贸等8家公司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存在潜在损失1.05亿元;省煤业集团下属的3家企业破产或停产造成经营损失2029.6万元,所属通化矿业公司向外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56亿元,因被担保企业停产存在潜在风险。二是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2356.5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1000万元,应计未计收入109.2万元;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少计营业收入361.3万元,多计少计固定资产586.1万元;省煤业集团等2家企业少计长期投资、多列费用等19.3亿元。省煤业集团、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采取调整账务、确认收入等方式已整改4.7亿元,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对上述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186月末,审计共发现违规或管理不规范问题191.2亿元,审计期间已经整改8.2亿元,全面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和规范性,做好项目论证评估和前期准备,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加快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效果;继续深化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大民生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增强县域经济保障能力。深化落实《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省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归并重复交叉设置的专项资金;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资金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比重,促进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向基层经济困难地区适度倾斜,增强县域经济保障能力。

  (三)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措施,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强扶贫领域政策措施全过程监管,突出关注资金管理使用的薄弱环节,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环境保护各项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和使用,确保环保资金有效发挥作用;强化对地方债务管理和监督,密切关注违规融资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网站地图 吉林省审计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63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Fax:0431-85898333
办公室电话:85265114 值班电话:85265112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35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67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