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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06日 09:42:00    来源:

 

 

 

 

 

吉林省审计厅文件

 

 

吉审发〔2017〕52号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吉林省审计厅

                   2017年6月6日

 

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我省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审计工作以及公众关切,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提升我厅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协同推进“放管服”和“三抓”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厅政务公开工作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实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并按分工协同配合。

(二)严格依法,全面真实。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履行保密审查手续,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应当如实公开,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可信。

(三)及时便民,注重实效。严格按照规定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依托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形式,及时、快捷地将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重点任务

(一)主动公开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信息。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典型问题反馈和整改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1.责任处室:稳增长处

2.配合处室:办公室及负有重要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任务的相关处室

(二)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信息。及时发布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反映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县级预算管理审计调查情况、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及重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信息。

1.责任处室:财政处

2.配合处室: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

(三)积极推进决策、政策落实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1.责任处室:办公室

2.配合处室:人事处、法规处、资环处、投资处等有关处室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厅机关内部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1.责任处室:法规处

2.配合处室:办公室和有关处室   

(五)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避免对同类申请答复结论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发生,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1.责任处室:办公室

2.配合处室:法规处和有关处室   

(六)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1.责任处室:办公室

2.配合处室:法规处、信息中心和有关处室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我厅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1.责任处室:信息中心

2.配合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八)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1.责任处室:办公室

2.配合处室:法规处  

(九)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1.责任处室:办公室

2.配合处室:各有关处室   

(十)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完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并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1.责任处室:办公室

2.配合处室:法规处、信息中心和有关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同时依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分类指导。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要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组织本系统培训、开设网上课堂、组织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力求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等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责令限期整改。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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