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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破难题 创新理念谋跨越

日期:2018年-12月-14日 15:20:00    来源:

  白城市审计局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审计整改实效提升

 

  近年来,白城市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该局把审计整改作为提高审计工作实效的关键环节,采取多种途径抓实审计整改,有效实现了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规范、防范风险、服务决策的目的。

  一、领导重视,形成抓审计整改良好导向

  该局党组一班人在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中深刻感到,领导重视是审计发现问题能否按时、高效得到整改的重要因素。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白城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重视抓审计整改的良好导向。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整改。白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近三年先后35次对相关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不断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特别是对稳增长、放管服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多次组织专题整改部署会议,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负总责、亲自抓,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要求,亲自制定整改方案,亲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政府督查部门按照市领导要求,适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效果不好、屡审屡犯的单位要进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了层层传导抓实审计整改的压力。审计整改工作总体上形成了部署及时、重点突出、推进有序、督察到位的积极态势。

  (二)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重视抓整改。白城市局领导班子一直以来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法规科牵头,各审计组具体落实,审计组长在所负责的审计项目中承担主要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清单。由审计组分管领导按期调度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回访,防止书面整改、实际不整改情况的发生。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向市审计局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并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在审计业务会上严肃强调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让审计人员形成抓审计整改的强烈意识和行动自觉。

  (三)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抓整改。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下,促进了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整改期限内,大部分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能够主动与审计组衔接,亲自参与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沟通审计整改办法措施,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进程。在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的参与推进下,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审计发现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整改。经过梳理,近三年市本级审计发现问题462个,经审计追踪确认,问题整改413个。

  二、形成合力,营造抓审计整改良好局面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牵涉面广,市县审计机关力量有限,并且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督办审计整改工作,都是由审计组兼顾和法规科配合调度,方法不灵活,精力有限,难以达到目的。因此,该局积极探索借助外力抓整改,推动形成督办审计整改的合力。

  (一)借助两办督查督办抓整改。对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经济责任审计、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该局及时以审计报告、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得到市领导签批意见后,协调两办督查室形成督办函,直接发送到被审计单位,通过两办督查室直接督办被审计单位抓落实,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直至问题整改到位。近年来,先后借助两办督查室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督查督办,促使审计发现的29个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白城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方案》《白城市企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白城市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12项文件,为审计发现问题高标准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借助人大质询监督抓整改。该局充分利用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的机会,借助市人大常委会质询督办的力量,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期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市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取整改任务重、查出问题突出的市直部门作为重点调研对象,适时组织调研组分别到市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委等部门调研整改情况,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近三年,通过借助市人大常委会的质询督办抓整改,促进86个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三)借助相关部门力量合力抓整改。该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等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协调解决审计结果落实和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推动有效整改。近三年,向纪检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4件、38人,在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处理的同时,涉及的整改问题全部得到及时整改,增强了审计整改的威慑力。该局还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报告及时向市组织部门报告,利用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结合的机制,强力推进76项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抓审计整改制度机制

  为了使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序、有效整改,彻底改变“重审计、轻整改”的状况,该局探索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以制度促整改,以制度促规范。

  (一)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报告机制。依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该局研究制定了《白城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审计组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由局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同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的,查明原因,书面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审计对象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边审计边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不能或无法整改的,报送未完成审计整改书面说明,由该局汇总整改情况后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建立审计整改监督制度。根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省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局建立了《白城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督办整改实施办法》,规定审计查出问题督办整改工作由主管业务领导负责,具体整改事项由审计组长负责实施;能够即查即改的,及时向被审计单位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单;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经审计督办问题确实得到整改的,要通过督办整改通知单进行反映,并将督办整改问题情况纳入科室年终绩效考核管理;审计机关可以对经过审计督办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三)建立审计整改公开制度。近年来,该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都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该局每年对市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市本市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均通过市政府网站、“双公开”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三年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用阳光公开的方式,推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白城市审计局办公室 蒋玉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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