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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审计局五举措促经责审计发展

日期:2018年-03月-22日 14:55:00    来源:

  近年来,吉林市审计局陆续出台《吉林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吉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和《吉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从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重点、审计频次以及审计质量方面都做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规范。并且根据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要求,该局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审计模式、发挥联动机制、注重成果转化和加强人员培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一、夯实基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责审计运行

  一是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为适应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瓶颈问题,重新修订了《吉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审计重点由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向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方面转变,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以经济政策执行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四权一廉”的总体思路来指引和统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为强化整改落实,该局学习审计署的做法,在《规程》中增加了“对以往审计整改不落实问题的定责处理”。

  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前协商机制。向各经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出台了《吉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前向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的办法(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将在进点前向经责联席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将收集到的重要信息纳入审计内容进行重点核查,同时将查证结果反馈给提供信息的成员单位。这样一来,既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贯穿于经责审计全过程,又对推进经责联席会议资源共享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复核环节为确保每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都能依法依规认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到评价适当,制定了《吉林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理复核制度》,要求在法规处对审计组所在处室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审理后,经责处对报告中审计评价和责任认定及报告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核。

  二、拓宽思路,创新审计模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

  一是探索审计工作新模式。为了避免重复审计,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在2017年的项目计划中,实施上下联动新举措,将新提拔为市管领导干部的任前审计安排与原对其具有管辖权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离任审计相结合,经吉林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将其委托的部分领导干部任前审计安排县(市)区审计机关进行审计。通过统一计划安排、统一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审计程序、统一处理标准等手段,积极探索了新时期审计工作框架下的新思路和新途径。通过适时协调、随时指导,这种“以项目带培训”的作法在加强对下级机关业务指导、力促上下协调一致方面起到了积极显著的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完善审计模式。在项目安排上力求“一花多果”,实行“1+N”审计模式,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步进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问题列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通过这样的做法,有效地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在有限的审计资源下极大地提高了经济责任全覆盖的可行性。

  三、加强合作,发挥联动机制,共促经责审计发展

  一是联席会议机制更加完善,运作更加成熟。按照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相关规定,吉林市审计局作为牵头单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吉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主管审计工作的市领导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均参会。会议通报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议题和文件,进行讨论研究。

  二是经责联席会议成员协作配合的渠道更加通畅。审前协商机制的建立,实现了经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资源整合。将成员单位的意见梳理后纳入审计实施方案,这一举措既可以让审计部门实施审计时突出重点,又使各部门借助审计的专业力量,把问题和线索在短时间内查清,省去了人员借调的麻烦,让经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现了多赢。

  四、注重实效,强化成果转化,扩大经责审计影响

  一是积极宣传,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通过每年召开经责联席会议、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以通报经责审计成果、学习经责审计制度、共同研究审计问题和结果运用等方式,有效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市领导和全市各机关中的影响力。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追责问责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销号”制度,强化了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这一实施办法在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整改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解决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新官不理旧账”的难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启动了“约谈”等追责问责机制,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影响,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威慑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提升素质,加强人员培训,打牢经责工作根基

  一是不断加强培训力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快速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审计依据、审计程序还是审计责任认定,特别是新增内容如任职期间资源情况、环境影响等,都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掌握基本功,又要在多个专业有所渗透。为此,在年初集中培训中重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学习,解读《规定》和《实施细则》等文件法规,对责任界定、审计评价等难点方面进行讲解。

  二是不断深化培训内容。针对目前大多数经济责任审计仅局限于“财务收支+简单评价”的问题,举办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专题培训,重点介绍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变化,将领导干部“四权一廉”作为审计的重要方面,依据“三个区分”的原则,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

  (吉林市审计局  刘雪晗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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