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安排不足导致挤占挪用问题亟待解决
     
 

   日前,省厅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对政府某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工资补贴、通讯费补贴、医疗保险补贴、职工取暖费等各项正常支出因财政预算安排不足,只能以挪用专项资金方式支付。这种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亟待解决。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按政策应发放的职工通讯费用补贴预算安排不足。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移动通讯费用补贴执行范围的通知》(吉厅字[2004]20号)规定,职工通讯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单位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由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由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既无收费职能,也无创收渠道,该项补贴本应由财政预算全额解决。年度预算原则上由财政部门以上年支出为基数加以确定,审计发现该单位2005年至2007年预算中均未能包含此项补助,因没有资金来源,只能形成了以挪用专项资金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二是财政预算对人员津贴补贴安排不足。自200411月份以来,该单位按照省政府《关于统一规范省直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意见》的要求发放阳光补贴。由于每年财政预算安排补贴资金都小于实际发生额,形成资金缺口,该单位就采取挪用专项经费方式解决。如2005年支付阳光工资资金缺口13万元,2006年资金缺口13万元,2007年资金缺口34万元,资金缺口一直得不到解决。

   医疗保险补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是普通职工和干部的医保存在资金缺口,二是正高级知识分子的二级保健存在资金缺口。目前,此项补贴资金缺口已达29万元。

   审计发现,由于正常预算编制粗放,正常预算内支出没有安排或安排不足是导致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还比较普遍。

   基于以上原因,审计建议以下两点:一是对预算安排不足的问题,财政部门应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尽快实行部门预算,逐步取消“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制定相对合理的各项费用支出预算标准,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部门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各部门对预算未能考虑周全的事项要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可先争取以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要强化自身行为的规范,要主动避免可能因预算不足而导致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发布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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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01 16:16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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